达喀尔汽租达—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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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系指约定的期限内,出租方将车辆使用权转移至承租方,承租方定期支付租金,期限届满
  车辆返还出租方的租赁方式。

期限一般为3-5年。此模式下,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可提供车辆带驾驶员服务。

 
租购通
是将租赁和销售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的新租赁业务模式。在约定期限内,承租方拥有车辆使用权并定期支付租金,期限届满
  车辆所有权过户至承租方的租赁方式。

租期:1—5年(裸车或含驾驶人员)。

 
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车辆以资产净值出售给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租企业再以以租代售方式从郑州达喀尔租入该批车辆。租期内,郑州达喀尔享受车辆所有权,承租企业享受使用权;租期结束后,郑州达喀尔将车辆所有权转给承租企业。

 
车辆托管服务

委托单位将本单位车辆管理事务委托租赁公司管理,定期支付一定管理费用的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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